
他在這件事上的堅持,已到令我意外的程度。
教學樓爛尾了,新聞也爛尾了,但林加宏仍然在那裡,仍然在發聲,仍然準備慷慨解囊……他還是當初那個他,那個熱血沸騰、拍案而起、回報鄉梓的林加宏。這樣的人,怎能不讓人肅然起敬?

Photo by Sandro TedeschinifromPexel
文 / 呦呦鹿鳴黃志傑
即便我們把觀察視角拉長到一百年的時間長度,廣東陸豐人林加宏的故事,都稱得上“匪夷所思”這四個字。
他足夠上進,足夠善良,足夠堅韌,但也足夠慘。
林加宏,1988年生於廣東汕尾市陸豐市上英鎮笏底村。笏底村有3000多人,距離陸豐城區5公里。
初中畢業後,林加宏就出去打工了,約在2007年起,他開始做建材生意,賺了一些錢,但不多。
2012年,他在老家一家茶館喝茶時,聽到笏底小學校長說,學校太破了,連門窗都沒有。他心裡很不是滋味,隨後就捐了一批門窗給小學,價值幾千元。

笏底小學。圖自陳緒厚(澎湃新聞記者)
2013年8月,新學期要開始了,鎮中心小學校長黃某某約他見面,說,笏底小學沒有圍牆,能否捐建?於是,他就去籌錢建圍牆。
就在準備建圍牆的時候,時任陸豐市教育局局長陳某某約他見面,說圍牆由教育局自行建設,能否捐建一棟多媒體功能教學樓?
林加宏覺得,這是一件大好事,決定捐資建教學樓。他請人設計了圖紙,找來了施工隊,9月就動工。
這個時候,林加宏才25歲。他說,小時候,家裡窮,他的時間都花在擺地攤上面了,沒有好好上學。後面去外面打拼,覺得還是多讀一點書好,文化程度低限制太多了,就想著讓老家的孩子有好一點的讀書條件,“自己節約一點,讓後代有好的條件,好好上學讀書”。
2014年1月,當地國土部門要求他們停工,因為“未經批准”。3月,陸豐市政府出了一個文件《關於原則同意簡化校園內項目建設工程規劃申報手續的批覆》:凡在學校校園內的建設項目,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由學校提供土地證明和校園平面圖即可辦理。

《關於原則同意簡化校園內項目建設工程規劃申報手續的批覆》。圖自林加宏
拿到批覆文件的林加宏繼續開工,大半年後,教學樓主體工程完成了,大約花了80萬元,全部由林加宏一人出資。如果要完成裝修,估計要花100萬元左右。

林加宏捐建的教學樓,主體工程完工,尚未裝修。圖自陳緒厚(澎湃新聞記者)
這時,林加宏停工了。為什麼呢,因為有當地教育系統內部人士告訴他,有人以這棟教學樓的名義申請了幾十萬元的款項,但這筆錢下撥後卻不知去向。“我捐款建教學樓,但有人去申請撥款私吞,我接受不了,就停工了。”
第一個轉折點出現了。
這個懷疑並非空穴來風,2015年12月汕尾市教育局的一份回覆曾提及:“陸豐市教育局於2014年5月下撥了10萬元用於該教育樓的建設……”具體見下面這份文件第二頁第一行:

下撥10萬元的文字見第二頁第一行
之後,林加宏持續舉報這個問題,一年後,他還將相關情況發佈到網上。也正是因為持續舉報,2018年1月18日,他被陸豐市公安局刑拘了,隨後被逮捕。
這是第二個轉折點。林加宏在善心之外,展現出追求真相的耿直與勇敢,但事件朝著匪夷所思的方向狂奔。
2018年6月,陸豐市檢察院的起訴書說:“自2015年4月開始,林加宏多次在不同網絡平臺捏造事實散佈林某得貪汙公款、扶貧款等言論,還捏造事實散佈陸豐市政府副市長林某實、上英鎮派出所所長林某好貪汙公款等言論,上述發帖言論閱讀量均超過五千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2017年10月,林加宏在笏底村‘三清、三拆’工作中,散佈清理違章建築可以賠償的言論,並與部分村民阻撓、辱罵村幹部,致使‘三清、三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這家檢察院認為,應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林加宏的刑事責任。
案件開了兩次庭,2019年9月,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書》: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決定對林加宏不起訴。
但,此時,林加宏已被羈押了600天。
重獲自由後,林加宏申請國家賠償,而陸豐市檢察院決定:不予賠償。
林加宏不服,向上一級的汕尾市檢察院申請複議,2020年5月,汕尾市檢察院決定:由陸豐市檢察院向林加宏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20.805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林加宏還是不服,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請求賠償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等共計87萬餘元。
林加宏的600天值多少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我覺得,87萬元肯定不算過分。
當然,最重要的是,自由是無價的。
2020年8月,汕尾市中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將精神損害撫慰金從原來的2萬元提高到了3萬元。加了1萬元。這樣,一共賠償23.8萬元。
對於林加宏提出的律師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法院表示,不予採納。
從逮捕到羈押600天,再到重獲自由;從不予賠償到給予賠償,再到多賠1萬塊。
在這個故事的第三個轉折中,充斥著種種讓人感到遺憾的數字。
最重要的是,那棟教學樓一直處於爛尾狀態。
最後一個司法判決的4年之後,2024年7月,澎湃新聞記者陳緒厚注意到它,寫出了報道《25歲青年捐建村小教學樓爛尾的十年》。
這位記者在現場看到,爛尾的教學樓裡,已經長出了樹,樹的直徑超過10釐米,算是大樹了。外面仍掛著“施工重地、閒人免進”。面對來訪記者,當地村民、村幹部、學校老師都是嘆息:“太浪費了”。


教學樓室內長了大樹。圖自陳緒厚(澎湃新聞記者 )
此時,笏底小學的一百多名學生,仍然在使用緊挨著爛尾新教學樓的舊教學樓。“十年育樹”是一個事實,也是一個刺眼的隱喻。
這篇報道對當地教育系統產生了一點觸動。報道發佈一週後的後續報道說:陸豐市教育局局長吳某、上英鎮黨委書記吳某某和林加宏有過溝通,表示,準備委託第三方機構對上述教學樓進行結構安全檢測鑑定,正在走相關手續中;教學樓的重新報批、補建等,估計需要三個月時間。
這時,林加宏則公開表示:希望自己再出資,把教學樓修好,無償捐給學校使用。他估計將再投入60萬元。
這是第四個轉折,很少人會想到,林加宏經歷牢獄之災之後仍願再續前緣、繼續捐款。
然而,這次報道的觸動,真的就只有這麼一點。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2026年9月,林加宏又向澎湃新聞記者反映:教學樓還是沒有得到修繕,在媒體報道後,又爛尾了兩年。他一直願意繼續出資,但困於“沒有相關手續”,“與當地教育局的溝通渠道不通暢”。
換言之,在爛尾樓之後,又出現爛尾新聞。
2026年9月22日,陸豐市教育局通過12345熱線電話回覆發出投訴的林加宏:“我局將督促和協助學校主動積極向相關主管部門申報辦理項目後續各項報建手續,對接做好有關部門檢查工作,為項目順利施工提供必要支持與保障……”
但同一時期,澎湃新聞記者就此詢問該教育局,並沒有獲得正面回應。記者聯繫教育局局長,局長說在培訓學習,安排工作人員與記者對接,而這個工作人員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短信也沒人回覆。
如今,林加宏仍然表示,仍願出資修繕這棟教學樓,讓它早日交付給學校使用。
這是我今天要在這裡專門寫文呼應林加宏的原因。他在這件事上的堅持,已到令我意外的程度。
如果換做其他人,好心好意捐資建樓,卻因為求一個真相被羈押600天,僥倖重獲自由後,最有可能性也最理性的選擇是:及時止損,對這件事敬而遠之。怎麼可能再捐幾十萬進去?怎麼可能繼續追著不放?
十年過去,又兩年過去,林加宏已經從25歲變成38歲。年屆中年,還有幾個“600天”可以消耗呢?
教學樓爛尾了,新聞也爛尾了,但林加宏仍然在那裡,仍然在發聲,仍然準備慷慨解囊……他還是當初那個他,那個熱血沸騰、拍案而起、回報鄉梓的林加宏。這樣的人,怎能不讓人肅然起敬?
我曾經關注過很多爛尾新聞,其中令人唏噓的故事不勝枚舉,但是林加宏的這則爛尾新聞,尤其讓我感覺心疼:善心不應該被辜負,新修的教學樓不應該廢棄,好人不應該被人拿槍指著,尤其,這個善良又勇敢的青年/中年,偏偏又這麼有韌性。
這則新聞真不該爛尾啊。謹以本文,向林加宏致敬,並呼應林加宏為終結爛尾教學樓、爛尾新聞而戰。
願好人真的有好報。
呦呦鹿鳴20261006



